本报讯国家经贸委近日发出通知,要求做好1999年医药储备工作,确保救灾防疫中药品供应。
通知要求各地对本地区的医药储备工作进行一次全面检查,未落实资金、建立省级医药储备制度的省、区、市,要责成有关部门,尽快落实。已落实的地区,要责成有关部门对医药储备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。
通知提出,在今年的省级政府机构改革工作中,切实做到行业管理和医药储备管理机构“不散、不断、不乱”,确保在今年可能出现的灾疫情及突发事件中,国家和省级储备药品能调得出、用得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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